28歲那年,我成了“結婚狂”,四處張揚要在年內把自己嫁出去,白天工作,晚上相親。馬不停蹄地看了一個又一個的男人,越想嫁掉越是嫁不出去,失望之下,差點把下輩子的幸福交給了婚介所。
我太累了。真愛過苦戀過暗戀過……感情路上我付出太多,到頭來還是只影孤單暗淒涼,現在我只想有一個家庭,相夫教子過一生。愛情這東西,經歷過,就當是回憶好了,實在沒有精力再去把自己折磨得死去
活來,人都是怕痛的。
永華就是在這個時候出現在我面前的。我們在一次活動中認識,初次見面,我對他甚厭惡,站在我身旁,竟然是我比他高出半個頭來。我是個1.72米的瘦高妹,他卻又矮又胖,而且長相難看,根本不是我心中的人選。
然而,一個月後,我們的感情迅速升溫。永華剛剛來到這座城市不久,廣告公司策劃是他的第一份工作,我是他在這座城市裏認識的第一個女朋友。舉目無親的他急需一個家,而我極想把自己嫁掉,所以一拍即合,我倆走在一起像極了老夫少妻配,雖然我比他大了足足一歲,他卻因為長得老相而被人懷疑是“二手男人”,嫁這樣的男人,有安全感。
永華人懶,除了努力賺錢,不做家務,還愛挑食。他是北方人,吃不慣粵菜,我只好遷就他的胃口,對著菜譜學做東北菜。還好,因為怕麻煩,他把財權也交給我管理,我註定要照顧他的,因為如果我不做家務,永華寧可天天在外面吃飯,也決不會自己動手。我心疼錢包,只好心甘情願地做他的僕人。
永華剛認識我,就想娶我為妻,這比什麼都重要。一直尋尋覓覓,不就是想找個老公嗎?那些對我千依百順、甜言蜜語的帥哥,一聽到“結婚”兩字便逃之夭夭。眼前這個男人,一心一意要和我結婚,我們早就私訂終身,隨時都可以把證給領了。年紀不小了,都經歷過不少事,也就有了洞悉人心的老練,所以根本不需要浪費時間和金錢,打著戀愛的幌子,去了解對方,因為彼此都相信,對方正是適合的人選。
當我把永華帶出來“示眾”的時候,姐妹們個個表情沉重、欲説還休的模樣。我知道,她們肯定是在感嘆:“鮮花插在牛糞上了。”大街上隨便拉個男人,都長得比永華強,我的選擇讓她們失望。可是現在她們只好祝福我了,因為我們昨天剛剛領了結婚證。
我慶倖自己遇上了一個負責任的男人。我們閃電般訂酒店,發請帖,情人節那天,在眾親友的恭喜聲中,我提前完成了結婚的宏偉目標。相識三個月便將自己嫁出去,一不留神就躋身於引領都市潮流的“閃”婚一族,成了名副其實的新新人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