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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放日報、東方網聯合舉辦全國"兩會"網上調查 留言
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楊景宇解釋《物權法》立法過程及焦點問題
社會上還有個説法,無論他(法學教授)的意見是對還是錯,他都終將要載入史冊。這是瞎説。
《物權法》已明確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立法計劃。昨日,全國人大代表、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楊景宇接受本報採訪,對立法過程中出現的爭議和立法的焦點問題進行了解釋。
物權法草案一直在抓緊修改
新京報:社會曾經一度傳聞,北京大學法學院法理學教授鞏獻田在網上發表公開信質疑《物權法》(草案),令《物權法》立法進程延遲。
楊景宇:這是一個誤傳。
《物權法》一直在抓緊研究修改。社會上還有個説法,無論他(法學教授)的意見是對還是錯,他都終將要載入史冊。
這是瞎説。
新京報:那根本不是社會上傳聞的那樣?
楊景宇:我們國家立法有一個重要原則,要體現、要反映最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,那麼就是要聽取各方意見、各個階層的意見,不是哪一個人、甚至不是哪一群人能夠左右立法內容,也不能夠左右立法進程。
新京報:《物權法》原定是在今年人代會表決的,為什麼沒有如期進行?
楊景宇:因為目前物權法草案在一些地方還存在分歧,有些問題還需要繼續論證。從徵求意見和各方面反映的情況來看,絕大部分意見總體上是肯定的,原來預料的比現在要艱難。
去年公開徵求意見,來了1萬多條,其中有些問題挺不錯,有些問題提得挺尖銳,有些問題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。比如説鞏教授提出《物權法》違憲,而大多數專家認為不違憲。但是我們覺得(物權法草案)沒有全面體現憲法規定的基本原則,後來又作了修改補充,又開座談會。
由於這個法影響太大了,有些問題需要繼續論證研究,甚至一個標點符號都來不得一點輕心。為了提高立法品質,重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才能上大會,所以今年大會來不及了。
人大法工委將赴全國調查
新京報:有法學專家提出,沒有解決土地所有權的問題,是物權法草案最大的問題。你對此怎麼看?
楊景宇:我們將對此進行調查。這不是最大問題,是其中有不同意見的一個問題。關於承包地、宅基地,能否允許抵押、流轉,我們要通過調查研究,提出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意見。
新京報:原來規定,農村的宅基地不能單獨出讓,但房屋出讓的時候宅基地視為同時出讓,後來四審稿改了。
楊景宇:是的。四審稿改為“禁止城市人到農村買房子”。有些人説允許流轉,有些人説不許流轉,有些人説允許有條件地流轉。這個問題還得再調查研究。
新京報:什麼時候去調查?
楊景宇:三月底、四月初,我和法工委相關負責人會帶隊去全國調查。新京報: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提出,今年立法計劃包括制定《物權法》,是指今年通過嗎?
楊景宇:制定《物權法》是個計劃,通過《物權法》是個程式。
新京報:那就是説《物權法》會在明年提交全國人代會表決?
楊景宇:這是我們的目標。
新京報:以後進行論證是指專家論證嗎?
楊景宇:有專家,也有實際工作者。如果光是專家,那意見不符合實際工作怎麼辦?
還要聽實際工作者的意見。
新京報:會邀請媒體參加嗎?
楊景宇:如果需要,就邀請。
“民用房使用權自動延長”
新京報:制定《物權法》,跟你過去參與制定的其他法律相比,是不是特別艱難?
楊景宇:沒有特別艱難,只是它覆蓋面比較廣,牽涉的經濟利益特別多,所以需要更精心的研究。
新京報:《物權法》還涉及百姓很關注的問題———徵用拆遷,有觀點認為目前草案規定太籠統,你對此怎麼看?
楊景宇:在《物權法》裏對徵地的條件、標準明確規定,是不可能的。因為這部法覆蓋面太大,不可能全部細化。徵用問題,還得研究土地制度改革,通過修改《土地管理法》解決。
新京報:那是説,《物權法》規定會比較原則?
楊景宇:不是,是具體問題還需要配套法律作具體規定。如補償標準、徵地程式,需要修改《土地管理法》來進行相應規定。
新京報:百姓還很關心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問題。
楊景宇:四審稿規定,商業用房和居民用房要區分。
居民用房自動延長,要交規定費用。
新京報:那怎麼交?
楊景宇:這是需要研究的問題。不能説不交,但也不能像當初房地産開發商交土地出讓金那樣,老百姓可受不了。我個人意見是規定費用要比當時交得少。
這是涉及到百姓切身利益的問題,還需要論證研究,哪個公道合理,是什麼道理。
新京報:那你認為下一步立法工作中哪些問題需要重點研究?
楊景宇:一是要準確反映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;加大對國有資産的保護力度;全面準確地體現黨的農村基本政策;完整準確地體現對國家、集體、私有財産平等保護的原則。二是要妥善處理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,如有關財産徵收徵用、房屋拆遷的補償和居民小區業主的權利等。三是一些專業性較強、尚有不同意見的問題,如物權與債權的優先順序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