傾訴人:曲逸蕓,女,26歲,自由職業
曲逸蕓説,她的經歷至少可以寫成一部小説,其中可包括三個部分:不幸的身世,嫁給一個沒錢的男人,與老公之外的男人有私情。
她講話嗲聲嗲氣的,很容易給人一種無所謂、輕浮的感覺。她可能從我的眼神裏覺察出了什麼,立即聲明:“不要被我的外表所迷惑,其實我是個傳統、決不輕易放縱自己的人。”
不知她為何要在我面前做這樣的表白。正想發問時,她又來了一個補充:“如果你寫我的故事,我希望你的文字中有剛才我説到的那些觀點。不是我壞,而是我追求好的生活,可能有那麼一小段插曲,但總的來説,它無傷大雅。”沒想到她這麼直接。
她所説的插曲,是與一個江蘇男人的偶遇,明知這樣的愛長不了,她還是願意無所顧忌地癡迷下去。
也曾有過幸福
我覺得自己是個不幸的女人。
曲逸蕓的嘆息很長。
在十來歲的時候,我突然知道自己是父母收養的,這對我的打擊很大。那之後,我很敏感地觀察父母平常怎麼待我,是不是與別的家庭有什麼兩樣。身為教師的爸爸對我極為嚴格,在對待我的學習上他從未開過綠燈。當然,現在我知道,爸爸的嚴厲其實是對我真正的愛,可當時我不這樣看,我覺得他是因為我不是他親生女兒而對我故意刁難。
我的內心世界從此扭曲了。表面上看,我依舊是個聽話懂事的好孩子,而我古怪的想法多著呢,有對父母的詛咒,對夥伴的嫉妒,對老師的敵視。初中一畢業,我就不想再回到教室了,爸爸為此很生氣,可他説服不了我,最後不得不讓我到服裝廠去上班。
在那裏邊工作邊學習了一年後,我一點長進都沒有。也許是太擔心我的未來,爸爸竟狠狠地扇了我一巴掌。這個細節至今都被我記恨。現在我也知道爸爸是為我好,可我覺得他不應該以這樣的方式對我,因為這樣會讓我不自覺聯想到自己不是他女兒這個事實。
有了這麼多痛,我就不想再生活在父母的眼皮底下了。18歲多,我就不再住在家裏。由於無一技之長,我只能做一些簡單的工作。和老公魏明就是這期間認識的。他是個醫生,在一傢俬人診所裏上班。
和魏明正式交往在1999年。其實我和他發展得並不順利,一開始我覺得他長得蠻醜,不大想再與他聯繫,可他不氣餒,對我始終那樣好,從他那裏我得到了無盡的溫暖,這讓我很感動,也就慢慢喜歡上了他。我父母不大喜歡他,説他工作不穩定,跟著他不可靠。這次我相信了父母,知道跟著這個一無所有的男人,必然沒有安全感。於是,我想到了放棄。
可老天爺沒有答應我們分開,因為我懷孕了,婚禮只得偷偷地舉行了。那期間,我對他是很依戀的。我們的條件一直不好,他29歲的時候,我特意為他疊了1000隻千紙鶴,還在電臺點了那首郭峰的《心甘情願》送給他,以此表明我的心境,希望他知道我是多麼地在乎他。
這是迄今為止我們最浪漫的事情。但現在,我們越來越陌生。
這樣的婚姻何時是盡頭
我也知道,歸根結蒂來説,是我變了。我和魏明在2000年7月結婚,如今已經過去將近4年時間,他對我是不錯的,只是他這幾年一直不爭氣,好像覺得每天只要有飯吃就滿足了,我有些瞧不起。
魏明的職業是醫生,可並不像那些大醫院的醫生那麼牛氣十足,他每個月只有不到800元的工資,除去煙錢酒錢,所剩無幾。開始我還會和他吵架,漸漸我就發現那樣很沒意思。如果他真的在乎這個家,就不會毫無顧忌地抽煙喝酒。
對他我已經很灰心了。沒事的時候,我常常想:“就這樣跟著一個比自己大8歲的男人,而且一點希望都看不到,到底有沒有必要?”我承認自己嫌棄他,可我也不是無緣無故的啊。我的收入全都補貼家用了,現在連一件像樣的衣服都穿不起,也不是我刻意追求要打扮得花裏胡哨的,而是作為一個女人,注意一下自己的外表並不過分。
曲逸蕓取出紙巾拭了拭眼角的淚,不一會兒,她又笑容燦爛了。
我成長當中的那些痛至今都未曾忘記,所以,一有和魏明離婚的念頭,我就開始責備自己,不能為了所謂自己的幸福,而置孩子的未來于不顧。我不斷給自己鼓勁:咬咬牙,一切都會過去的,許多人不也是和我一樣在婚姻中煎熬嗎?
忍受力比較強,是我的優點。漸漸地,我也習慣了這樣的生活,每天下班回家只要看到孩子健健康康的,我覺得什麼委屈都可以承受。
直到今年4月,我遇到一個讓我心動的男人,他的出現讓我不安、興奮,並願意什麼都為他拋棄。
當時,我在一傢俬人醫院當導詢員。臨近中午的時候,從大門闖進一個行色匆匆的人,他焦急地問我門診在哪。我發現他很緊張,但那不是針對病情的緊張,而是好像另有隱情。後來才得知,他下身感染了炎症,可能有很久了。我沒跟他説什麼,就直接把他帶進了醫生的辦公室。
之後好幾天,他一直在醫院打針。和他的接觸多了,我知道他叫何陽平,江蘇人,在武漢承包了幾個建築工地。那時我還沒想到會與他有進一步的發展。
欲罷不能的痛
何陽平的病很快好了,他非要請我吃飯不可。那天他的幾個朋友和我在飯後去唱歌,他點的都是譚咏麟的英文歌曲,當時他唱得投入忘情,我不停地為他鼓掌。就是這次幾個小時的近距離接觸,我就把他放在心裏了。當晚回家後,我做夢都想到了他。
儘管我已經是一個3歲孩子的媽媽,可在心態上,我覺得自己還像個不諳世事的少女,平常喜歡做一些不著邊際的夢,把自己想像成很成功的人。何陽平身上透露出的那些氣質讓我相信他很成功,那個晚上就有了無盡的遐想:要是睡在自己身邊的男人是他就好了!
曲逸蕓不好意思地低下了頭。
好像我們心裏都有對方似的,從此我們的電話聯繫非常多,但見了面都很規矩,決無過分的舉動。可能他也知道長期下去很危險,就多次跟我真誠地説:“我不能害了你。”他的意思我懂,因為他妻子遠在江蘇的老家,即使他在外有點花邊新聞,對他的影響不會很大,而我不一樣,會一直在武漢生活,只要待在這個城市,就會想起很多與他有關的事情。
可我真的太喜歡他了,就對他説:“我不需要你有任何壓力,我們能在一起多久就多久,一旦過去了,我再也不會糾纏你。”最初他還是猶豫不決,後來我哭了他才走近我。
我與何陽平的故事到現在也才一個多月時間,在一起有過三個晚上,相約到木蘭山玩過一天。每當他不在我身邊的時候,我會把這些記憶的片斷組合在一塊,他在我心中的位置因此顯得更加貴重起來……我知道他不屬於我,可我更知道,至少和他單獨待在一起的時候,我的心才是快樂的,才會忘記現實生活中那麼多的不如意。我是個對生活沒有太高要求的女人,只求老公愛家和孩子,併為之承擔自己的責任。但幾年過去了,我沒看見魏明有這樣的表現。
每次,何陽平與我分別時也很痛苦,他説:“其實你不是一個隨便的女人,不圖我的錢,只是你的生活讓你太失望了。可我什麼也給不了你,不願意你深陷進去。”他越這麼説,我越難過,越覺得他是個好男人。我了解他的工作性質,可能要不了多久,他就會離開武漢,去一個新的地方。到那時,我肯定再也見不到他了。
真的,我一點也不怪他,不管他給我留下什麼。現在我只需要他和我好好珍惜這僅有的一些時間,開開心心地在一起,可他做不到,説自己那樣做良心有愧。他已經不再主動給我打電話,我和他聯繫,他總要找藉口避開我。我理解他為何這麼做,可我還是想不通,既然明明知道我什麼承諾也不要,那為什麼不能給我一些短暫的快樂呢?哪怕這快樂是虛幻的!(文中人物為化名)
[記者手記]虛幻的東西抓不得
曲逸蕓一直説自己不需要何陽平的承諾,為什麼他還是不能給她暫時的快樂。她越不明白我越著急。顯然,她完全忽略了自己丈夫以及何陽平妻子的感受。配偶沒有給你你想要的幸福生活,並不意味著你可以踐踏他的自尊,尋找背離婚姻道德的快樂。何陽平看來是懂得這個起碼的道德規範的,為此他承受不了越軌的心理負擔,於是選擇放棄。他這樣做是對的,而且極不容易!何必增加他的心理負擔。婚內的問題在婚內解決,千萬別用婚外所得去補充。虛幻的東西遲早要破滅,而且還可能害人害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