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男友王某開公司沒有錢,聯通公司一營業部的普通女員工方某,利用工作中負責賣卡的便利,在5個月內挪用了價值360多萬元的手機號卡、充值卡等予以變賣。近日,因挪用資金罪,方某被西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。
方某,21歲,曾是中國聯通北京分公司營業一部的直銷員,工作內容是從庫房提取手機號卡和充值卡賣給各銷售商後,將回款交回公司。方某工作中發現,公司在對卡的管理上不是很
嚴格。
方某的男朋友王某22歲,曾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1年緩刑1年,事發期間正在緩刑期。去年5月,王某向方某提出想開一家公司,但沒有錢,讓方某從公司拿出一些充值卡變賣。方某沒有拒絕,從5月開始,她陸續從自己負責銷售的卡中挪用,然後到銷售點銷售。變換現金後,方某把錢交給王某,同時兩人還用該筆錢進行旅遊、買車等活動,
後來,王某開的公司沒有賺到錢,提出讓方某再拿卡變賣。為了填補空缺,方某又多次從公司拿卡變賣。到去年9月,王某已經陸續拿出各種卡價值360多萬元。其間,為應付公司的回款要求,方某提供空頭支票,最終被公司發現。在被公司調查期間,方某知道自己已經無法還上,在去年10月投案。
法院認為,該案是兩人共同實施,犯罪中兩人因所處地位不同造成分工不同,但都構成挪用資金罪。王某在緩刑考驗期內犯新罪,撤銷緩刑,數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7年。對尚未追繳的贓款將繼續追繳,追繳後發還聯通北京分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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