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據英國《獨立報》9月1日報道,自分道揚鑣以來,“甲殼蟲”樂隊成員又回到他們經常出沒的地方——法庭:最近,這支世界上最著名的樂隊再次把百代唱片公司(EMI)請上被告席,為他們的法庭之旅增添一個新的腳印。馬丁‧希克曼一一列舉了“甲殼蟲”經歷的10大驚天地、泣鬼神的訴訟。
訴訟一:1971年,主唱麥卡特尼對陣自家兄弟
“甲殼蟲”
的解散可不是彼此説聲“再見”那麼簡單,儼然擺出一副離婚的姿態,感情破裂的程度令人乍舌。1970年4月,“甲殼蟲”實際上便已“解體”,原因出自樂隊主唱保羅‧麥卡特尼身上。麥卡特尼當時宣佈提前發行自己的個人專輯《麥卡特尼》,既然有人想單飛,“甲殼蟲”成員間的合作也就宣告結束。
然而事情遠沒有那麼簡單,解散後的一系列法庭爭論一直持續多年——主要還是因為錢、各種各樣的版權、盜版以及網路下載問題。上世紀60年代的民謠歌手的音樂之旅因一次又一次的起訴而一次又一次中斷。
對滿嘴髒話的艾倫‧克萊恩的管理風格,麥卡特尼早已感到厭惡。1970年12月31日,他終於如願以償地擺脫“甲殼蟲”,但方式多少有點殘忍。麥卡特尼向最高法院提起訴訟,將自家兄弟約翰‧列儂、喬治‧哈裏森以及林戈‧斯塔爾推上被告席。法庭最終宣判,麥卡特尼從此脫離“甲殼蟲”樂隊。根據當時媒體的報道,約翰、喬治和林戈隨後便用磚頭砸了麥卡特尼家的玻璃。兄弟情誼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顯得那麼不堪一擊。
訴訟二:1981年,“甲殼蟲”首次欺淩“蘋果”電腦
“甲殼蟲”的唱片公司“蘋果”唱片(公司標識為半個青蘋果)與一家新崛起的也自稱“蘋果”的公司叫上勁——也就是現在鼎鼎大名的蘋果電腦(公司標識為一個被咬了一口的蘋果)。經過雙方代理律師的唇槍舌劍,蘋果電腦同意,無須動用法律武器,自己不會進軍音樂領域,並向“甲殼蟲”支付大約5萬英鎊以示“謝罪”。但誰也沒有想到的是,這家不知名的公司在音樂領域取得的成績卻遠遠超過“甲殼蟲”一手打造的“蘋果”唱片。同樣是蘋果,經營的差距咋就那麼大呢?
訴訟三:1979年,“甲殼蟲”首次狀告百代唱片
樂隊的解散可以讓音樂人消停下來,但卻管不住律師的利嘴。上世紀80年代,在與百代唱片公司的頭5回較量中,“甲殼蟲”4人組先後在英國、美國將産業巨頭“百代”告上法庭,聲稱他們非法侵佔數百萬英鎊的版權費。
1984年,“甲百之戰”在倫敦最高法院開幕。法官吉布森依法作出裁決,百代唱片應向“甲殼蟲”支付至少佔其凈收益85%的版權費。1986年,他再次對“甲百版權費之爭”進行宣判,這次的勝利者仍舊是“甲殼蟲”。
訴訟四:1989年,“甲殼蟲”和百代公司再次對簿公堂
10年之後,“甲殼蟲”和百代公司再次在法庭上一較高下,此次的戰火波及大西洋兩岸。百代支付的版權費總額已達到8位數,但兩位老冤家的爭吵並沒有就此結束。曾一手捧紅“性手槍”、“酷玩”樂隊以及羅比‧威廉姆斯的百代不知作何感想?
訴訟五:1991年,“甲殼蟲”第3次叫板百代
此次戰鬥的起因是“甲殼蟲”兩碟裝專輯的控制權問題。《平裝書作家》和《黃色潛水艇》的創作者動用法律武器向百代公司發起攻擊,聲稱百代在未經他們同意的情況下,便計劃發行一張兩碟裝的CD專輯——一張為紅色,一張為藍色。最高法院再一次作出不利於百代的裁決,認定創作者對其作品擁有藝術控制權。條件得到了滿足,“甲殼蟲”自然放百代一馬,同意專輯的發行。
訴訟六:1989年,“甲殼蟲”二度衝擊蘋果電腦
為了遏制蘋果電腦的擴張,“甲殼蟲”向加州法院提起訴訟,再次將蘋果電腦推上被告席。根據1991年的判決,蘋果電腦向“甲殼蟲”支付2600萬美元的版權費,獲得的回報是可以使用“蘋果”標誌進入“範圍更廣的領域”——主要以音樂為主的領域,有權製作、發行與音樂有關的産片,提供與音樂有關的服務。
訴訟七:1995年,“甲殼蟲”第4次對百代宣戰
在麥卡特尼的努力下,《Pipes of
Peace》仍舊在公眾的耳中縈繞。1995年,“甲殼蟲”以又一個版權費問題為由再次將百代公司告上法庭,敗訴的百代只好將手伸進自己的口袋。根據法庭判決,百代應提高版權費的費率,並向“甲殼蟲”支付大約3500萬美元。
訴訟八:1998年,“甲殼蟲”首次向Lingasong開火
最後一個公開露面的喬治‧哈裏森坐在了證人席上,阻止Lingasong音樂公司發行“甲殼蟲”早期在漢堡“明星”俱樂部現場演出的專輯。Lingasong唱片公司聲稱,約翰‧列儂曾經同意為1962年漢堡的演出錄音。法官紐伯傑認為,哈裏森的證詞讓他確信,應當向Lingasong頒布禁令,停止專輯的發售。他最終宣判,Lingasong必須移交漢堡演出的原始錄音帶,並進行相應的賠償。
訴訟九:2003年,“甲殼蟲”第3次狀告蘋果電腦
“甲殼蟲”的再次起訴讓蘋果電腦心神不安,但這一個,加利福尼亞人勝了。由尼爾‧阿斯佩納爾打理的“甲殼蟲”蘋果唱片控告説,蘋果電腦違反1991年自願簽署的協議,擅自開設iTunes音樂專賣店——世界上最大的音樂下載商店。
尼爾指出,開辦音樂商店並使用蘋果標識已超越標識所規定的界限,蘋果電腦進軍音樂市場違反當初的協定,應當向蘋果唱片做出賠償。法官愛德華‧曼恩最終裁決,網上發佈音樂作品並不等同於製作音樂産品。
如果獲勝的話,“甲殼蟲”將獲得300萬到500萬英鎊的賠償,但此案自開庭以來便走向長征路,到現在也沒個結果,法官也已同意蘋果電腦的上訴請求。2007年2月27日,雙方將在上訴法庭展開較量,究竟鹿死誰手,到時便知。
訴訟十:2005年到2006年間,“甲殼蟲”第5次對陣百代
2005年,“甲殼蟲”以百代否認版權費為由,向倫敦和紐約法庭提起訴訟,再次將百代公司告上法庭。蘋果唱片聲稱,百代拖欠麥卡特尼、斯塔爾、列儂以及哈裏森家人3000萬美元的版權費。
此次版權費之爭涵蓋1962年以來“甲殼蟲”樂隊的所有作品,當時的“甲殼蟲”與百代旗下的Parlophone唱片簽約。蘋果唱片頑強的首席執行官尼爾‧阿斯佩納爾表示:“我們試圖用友好協商的方式達成協定,但我們的努力是徒勞的。雖然我們的合約寫的明明白白,但百代公司一再忽視他們的責任和義務,違背公平透明的原則。”而百代公司則認為,有些時候,歌手對他們應得的利益存在“理解上的錯誤”,“尤其是合約數額較大、較複雜的時候”。
8月23日,一名美國法官在百代公司的“指使”下,企圖隱藏部分案件記錄。金錢買不來愛情,但可以雇傭一名優秀的律師,在這種情況下,音樂界的專家、Eversheds律師行的尼克‧沃納爾自然是有的忙了。
此次“甲百之戰”不同於2002年小野洋子對陣麥卡特尼。“甲殼蟲”的一些歌曲是由麥卡特尼和列儂合力創作的,有消息説,小野洋子對麥卡特尼獨享創作果實的決定甚為不滿。但問題是,很難判定二人在一些確定歌曲創作中的主次之分。有傳聞説,小野洋子曾考慮訴諸法律,但沒有哪家媒體進行過相關報道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