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30日,在福州開往成都的K389次列車上,旅客蔡某發現提包內的貴重物品不翼而飛。乘警發現8號車廂一正寫日記的男青年形跡可疑,遂進行盤問,不料驚奇地發現他正在涂涂寫寫的日記本上,竟記錄了他近兩年從事盜竊活動的時間、地點、過程和個人感受。原來這個出身富裕家庭的小偷並不缺錢,而是以盜竊為樂尋找刺激。“盜竊日記”成了案件線索。(11月3日《瀟湘晨報》)真可謂“天下之大,無奇不有”,雖然古今中外的小偷們都是經常總結經驗、不斷提高自己偷盜的技藝與水準,但其“經驗”留諸文字傳之後世的並不多。這個通過盜竊尋找刺激的富家小偷,于不知不覺中開了“竊史”之先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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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偷天天不辭辛苦地書寫“盜竊日記”,實際是在及早為警方準備口供,他難道真的愚蠢到了極點?我看未必。這讓人想起前些日子媒體披露的幾個好色貪官,智商遠比小偷高,翻雲覆雨厚黑人生的本領遠比小偷強,他們竟然也有此“雅好”,心甘情願地提前為檢察機關寫供狀。
比如湖北省巴東縣國土資源局礦産管理股股長彭俠,用貪污受賄弄到的百萬巨財包養了一個漂亮情婦,每次都將作樂的時間地點和感受寫進自己的《桃花園隨筆》中。連辦案的檢察官後來看到都臉紅,説它是一本不堪入目的“黃色日記”。再如江蘇省南京市公安局車管所原所長查貴今,他在日記中寫道:“《紅樓夢》中只不過寫了金陵十二釵,我已有金陵十三釵”。
貪官和小偷不約而同地選擇日記為載體,大書特書自己的醜態與罪惡,究竟有何用意?用行為心理學觀點分析其荒唐舉動,透視其心靈“暗箱”,原因其實很簡單。小偷行竊作惡,貪官貪色撈錢,頻頻得手而不被發現,日復一日月復一月,自然助長了驕橫自滿心理,自以為手段十分高明,從此可以“笑傲江湖”。他們或炮製“性愛記錄”“黃色日記”,或弄出“盜竊日記”,都是為了自我張揚和炫耀,在精神世界再作一次自我慰藉。這些現實中另類的孤獨求敗式人物,實則自作聰明自以為是的摸象盲人。其眼睛已被權欲色慾錢欲塞滿,看不到法律的火繩已快燃到腳下;其感官已受道德病毒嚴重感染變得麻木,絲毫感覺不到大限將至。他們最終接受正義的裁量與懲罰,荒唐無聊的“黃色日記”“盜竊日記”為公眾留下笑柄,是一種必然。 |